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二、设置地点:承德路大同路口、和平路圩北路口、淮海北路军营路口、军营路承德路口、军营路银川路口、淮海东路圩北路口、淮海东路承德路口、淮海东路交通路口、淮海东路水渡广场、淮海北路大治路口、淮海北路交通路口、淮海西路清河路口、北京北路大治路口。
三、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三、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在设置停车让行禁令标志的路口,大型车辆右转未停车让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57号令)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正式启用,现将设置情况公告如下:
三、查处的违法行为类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